临沧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
招标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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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 |||||||
工 程 名 称 |
耿马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第六标段勐撒镇南汀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二次招标 | |||||||
招 标 类 别 |
公开招标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工程规模 |
建设弹石路4300m,砂石路3500m,约159.8万元 | |||
工 程 地 址 |
耿马县勐撒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 |||||||
是否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年2月29日09时30分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3月4日17时00分 | |||||||
报名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市交易中心三楼报名窗口 | |||||||
联系人 |
杨文超 |
联系电话 |
13988352055 0883-2155980 | |||||
资格审查条件或报名要求 |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1.2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每个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1.6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7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有入滇备案许可证或企业信息登记证书。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请投标人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楼(沧江园北侧沧江北路1号)报名窗口接受报名。报名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经授权拟派往本项目的持证人员持相对应证件(建造师证、专职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材料员证、造价员证)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专职质检员证书原件、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C证)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企业,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申请)。(开标会议到场投标人必须为报名时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中标单位法人必须参加该项目中标标段的施工合同签订)。 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图纸等相关资料制作费用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 |||||||
备注 |
招标单位联系人:奎跃琴 电话:0883-6121993 图纸设计单位:云南辰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工程详细信息:本招标项目耿马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临沧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临农综发〔2015〕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列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第六标段勐撒镇南汀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招标范围:建设弹石路4300m,砂石路3500m总投资约159.8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盖章: 2016年2 月25 日 | ||||||||
行业监管部门 审查意见 |
2016年2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