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云旺招字YX-ZFCG201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玉溪市财政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客梯一部,采购预算23.6万元,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项目地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
2.5 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且在云南设有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本地人员信息及办公场地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② 代理商:所投标品牌厂家除满足上述“①”条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还应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和所投品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针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或有效的代理证书;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上岗证;
3.3 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2012-2014年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大写:捌佰元整(小写:¥8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07月 14日早午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延长线下段保安大厦主楼(市政府新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
代理机构: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
地址:玉溪市南北大街延长线 |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 |
联系人:彭师 |
联系人:周师 |
电话:0877-26966036 |
电话:0877-2667378 0877-6280152
传真:0877-2667378
|
|
|
2016年06月21日
上一篇:云南省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2016年度烟叶收购二维码等级标识牌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下一篇:云县2016年澳洲坚果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